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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新都翰香府二期精装交付质量差,坑老百姓血汗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2 10:14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你好!
 我是学院路东段300号新都翰香府二期的一名业主,投诉住建监管部门不作为,开发商施工滥竽充数,以此充好。该楼盘本就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竣工备案表?
 该楼盘按合同约定本应2023年12月30号前交付给我们,但是直到2023年12月29号才收到开发商寄的交付通知书,上面写的是2024年1月20号交付。我们大部门业主联系了12345平台反馈这个延期交付问题,当时住建局回复我们与开发商协商,有问题可以联系他们住建局。
  到了1月20号交房那天,我们大部分业主去看了房屋,里面装修都没完毕就交付喃?户内墙面缺砖,空调就放一个主机在哪没有接线,大量砖空鼓;公共区更是一言难尽,负二层负三层垃圾乱堆,消防水带都没有,这是如何竣工验收的喃,如何分户验收的喃。然后反馈给住建局,住建局说让我们与开发商协商,走司法程序维护权益。那你们住建局当初承诺给我们的帮助喃?老百姓动不动就去法院告吗?住建局监管责任喃,房屋质量问题你们监管觉得也有问题,为什么不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喃,而不是说你们人少监管不过来。开发商与住建局现在都是互相推诿,开发商说我们有住建的竣工备案表,符合交付的。住建局现在又是说这个是质检站在处理,质检站又一直不解决,一直延期处理,你们等得,老百姓等得吗?我们要租房,还要还房贷,还要面对这严重的质量问题自己承担。住建局哇,你们去看看翰香府的质量吧,你们都不敢住,领导哇,领导哇,麻烦你们为老百姓做点事吧?
  此外,在在没有交付的前提下物业又说要收物业费了,你么住建局回复的是由开发商承担的蛮,但目前翰香府的物业态度说他们不认可你们的回复哇,开发商给物业说还是我们业主承担哇。你们能不能约谈开发商哇,这个问题至今也没解决哇?
   最后,开发商延期了,赔偿事宜暂且不说,这交付质量现在都没有合格哇,麻烦相关部门督促整、约谈开发商和装修公司保证质量交付我们延期的房屋。——此致,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5:03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翰香府小区二期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经核实,问题属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
针对您反映小区大门未修建的问题,据建设单位反映,大门不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经协调,建设单位表示将加快修建进度,预计2024年3月31日前完工。
经核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开发企业于2024年1月19日提交了翰香府二期的竣工验收资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和流程予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关于房屋交付问题,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所购房屋的交付时间、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均有约定,双方应按照合同履约。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协商。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积极与您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缴纳物业费问题,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您反映的漏安装消火栓水带等问题,已通知物业公司统一整改到位。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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