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点:洪塘二队村书记未切实落实“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的要求,导致村民基本生活受重大影响。
具体问题事项:
本人是洪塘二队的村民,因城乡发展,所在的村落被乐高乐占地。目前地没有了、房子也没有了,拆迁费迟迟未下放,且2023年下半年的过渡费至今也未下发,隔壁村落的拆迁款早已下发。随后2024年1月29日讨论拆迁款下发方式时,村上的干部们也是草草了事,请了村里1/5不到的家庭就将全村的下放方案定了,事后大家极力反对,就没下文了,完全未做到公开公明,急老百姓之所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户,所有权属于集体,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政策,集体土地由集体组织大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个人和村社区无权干涉土地的集体分配。土地补偿款需等原居民小组召开居民大会讨论分配方案之后提交至视高街道办审核,待分配方案审核通过便可进行分配。目前该经济社土地款已发放至经济社集体账户,且户代表大会讨论土地款分配方案已确定。过渡费预计春节前陆续到账,请理解且耐心等待。2024年02月06日12点28分工作人员与该群众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情况,该群众听后表示感谢且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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