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阆中天燃气公司拒不为居民开通燃气
2024-02-01 17:08:36
已回复
投诉人为阆中市七里街道翡翠城二期住宅小区的业主,投诉人严格按照被投诉人阆中天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要求向其申请安装、开通本住户的天燃气,并按被投诉人之要求向被投诉人支付了相应的安装材料费用,后被投诉人经验收现场合格并为申请人安装和开通了本住户的天燃气表及账户。为此,投诉人亦为本住户天燃气表充值了燃气费。然而,被投诉人却又突然以投诉人家属于开放性厨房为由拒绝开通燃气,而在此之前,被投诉人却从未通过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投诉人开放式厨房拒绝供气,现春节临近也无法找到雇请工人整改。 综上,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阆中天燃气公司作为本市独家经营的供气公司负有强制履约义务,其对投诉人的住房供气用气场所事先查明并验收合格后,才为其有偿安装并开通了气表及账户,并接受投诉人支付的气费,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其后又拒不开气之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当立即强制供气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上所述,被投诉人事先核实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有偿安装、开通所有燃气设施及接受气费之后,又以系开放式厨房为由拒绝供气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且违背了承担公共服务企业基本责任与义务,也违背了诚信原则,致使投诉人因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而饱受春节前都无气的艰难煎熬,严重影响了投诉人的基本生存权,现呈请市长责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2-01 17:56:0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阆中燃气有限公司
回复时间:2024-02-06 15:57:39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