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大地社区阳光公园首席。2023年8月、9月,因公共管道堵塞,厨房反水,污水倒灌,家中被污水浸泡,导致墙面受损。 本人多次找物业协商,物业称他们不负责赔偿,该由所在楼栋业主共同赔偿。后期物管找了本户所在楼栋业主,随后告知本人,已告知其余业主,但没人愿意赔偿,物业让本人去法院起诉所在楼栋全部业主赔偿。 一、其他业主如果正常使用管道,就不会造成杂物堆积形成堵塞导致反水。 二、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管道属于物业共用管道,物业负有对管道进行日常维护和清理的义务,以保障管道畅通并能正常使用。 如果物业公司定期清理,如何会出现管道反复堵塞? 物业公司一直强调让本人起诉整栋楼业主的做法是否属于推诿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协调,解决本人房屋墙面受损赔偿问题。 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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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大地社区再次对接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发现泛水情况立即安排疏通下水管道,联系市民回家处理家里泛水问题,因共用管道涉及到整个单元多住户使用,市民产生的损失就需要联系涉及使用住户集体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也组织管家入户开展动员工作,平时物业管理公司也业主群,小区单元张贴正确使用下水管道,禁止毛巾,剩菜剩饭等垃圾倾到下水道的温馨提示。市民发生泛水问题造成一定损失也尽最大努力协助处理,但是涉及到的住户众多,无一人愿意承担责任和赔偿,所以建议市民走司法途径维权。市民也到大地社区反映情况,大地社区也多次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入户做动员工作,无人愿意承担责任和赔偿,协调未果,请市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