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购房定金20万,情况陈述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们好!
兹有成都市居民XXX,于2023.10.16日认购了由成都华锦铭弘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椰树街69号锦江上院7栋1单元601号房屋,并缴纳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未签订购买合同)。
之后因家人身体状况及经济状况不佳的原因,我们实在难以维持后续房款支付,故向开发商销售人员提出放弃购买,但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并寄出一份没有具体日期的催告函。我们多次找开发商销售人员沟通,仍然无效和拒绝。
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恳求尊敬的政府,帮我们老百姓讨回这20万定金,谢谢党和政府!
敬礼!
购房人:XXX
2024.2.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问题属于您与企业在履行订购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进行处理,如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及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