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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去年4月16日反映的问题,到目前没有任何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辽西云  2024-02-01 11:24 待解释

去年1月份有业主反映西派城A区负一楼无障碍车位被长期侵占的问题。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共设置8个无障碍车位,其中有两个无障碍车位为已售车位,出售后的无障碍车位车位怎么供残疾人使用呢?在去年4月份再次反映相关问题(帖子查询码为:3069340),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回复: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然后就这样不了了之,没有做任何实质的处理,违反《信访工作条例》。

残疾人车位也叫无障碍车位,成都残疾人车位不能进行买卖。小区地下车库无障碍车位的配置,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为了特殊群体所设立的,是不允许被买卖的。并且这些车位应该还是人防工程车位,更加不应该拿来出售的。就算这个车位是可以出售的,但也必须是家中有残疾证的人士,而且会开车有驾照,才能够购买,如果家中没有残疾人或者不会开车,则不能购买占用残疾人车位。

这个问题不只是西派城A区存在的,在西派城BCDE区也是共性存在的问题,比如说西派城E区(西派宸樾)无障碍车位全部设置在负二楼,而负二楼的单元门前有人防门,存在很高的门槛,轮椅之类的根本就无法通过,这就不符合无障碍设施的规范要求,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七章“无障碍环境”、《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等等法规的要求呢?

电梯无障碍设置不符合要求。根据档案馆竣工图显示,每单元其中有一台电梯为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需满足以下条件:在轿厢的侧壁上应设高0.90m-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盲文宜设置于按钮旁;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850mm-900mm扶手,扶手应符合本规范第3.8节的相关规定;但现有电梯无相关配置。

请政府主管部门查处出售残疾人车位的行为,并纠正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设计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0 14:05

李先生: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关于“西派城E区(西派宸樾)无障碍车位是否符合无障碍设施的规范要求”相关问题的件已收悉,经联系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就该项目施工图图纸进行复核,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该项目施工图图纸中,无障碍车位数量及相应的停车区域尺寸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图中,车库内地面平整无高差,无障碍车位设置了宽度为1.20m的通道,使用者可以直接从平整区域进入无障碍电梯的合用前室内,不须进入人防区域。依据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第3.14.3条规定,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故该项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0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3-06 12:26

这个回复简直就是在打胡乱说,根本就没有经过调查,请你们好好看看附件上传的图片证据。无障碍残疾人车位设置在负二楼,难道你们看不见人防门槛的高度吗?地面不平也看不见吗?轮椅这些能够顺利进去吗?还说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并且残疾人车位经常被占用,也没人管理。
残疾人车位居然还可以出售,已提出了疑问,主管部门避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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