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680户明信云龙府的业主,最近我们小区进行接房,令我们感到愤怒和意外的是我们竟然孤零零的划分为青台山社区。我们对此有以下疑问和不解。我们也不接受这样的划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我们小区划分为师大社区:
1.为什么小区所在土地为师大社区,建成小区后成了青台山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社区体制改革中,调整和划分社区依据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相对独立的区域、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居民的心理认同感,按照有利于社区的自治、管理、服务和资源利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有居民委员会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社区。而目前的划分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
为什么小区临近地块均为师大社区,而我们小区被四下分割为青台山社区。
综上所述,我们680户业主认为划为青台山社区既不利于生活学习,也不利于政府管理,希望相关部门将小区华为师大社区,我们将尽我们所有力量,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信云珑府小区确属青台山社区管辖
依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面街道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操作方案的批复(龙府函[2020]92号)》的批复内容:原青台山村划分为瑞龙社区和青台山社区,青台山社区管辖居民小组61个,幅员面积2.1平方公里。根据地理位置,明信云珑府小区位于原青台山村3组和8组行政区划内,属现青台山社区管辖范围。
二、有关青台山社区管辖范围划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所辖村或者村改居的社区,适用本实施办法。街道办事处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履行的职责。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青台山社区管辖范围的划定合法有效。
民生服务办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4日9:47打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