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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加梯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1 00:53 已回复

领导们好!老小区加装电梯后,因动了窗户喝横梁,小区业主说商品房的原五方保障作废了,今后需要我们电梯施工方和设计方及加梯业主作为五方保障的新责任主体承担全栋楼业主的商品房五方保障?请问是这样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6 14:35

网友,你好!
你关于加装电梯业务咨询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规定,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必须满足建设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因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所以原五方责任主体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房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履行保修责任。
谢谢你对我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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