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关于何公路309号598家属院 老小区 4排9栋一单元,安装电梯问题,我是9栋一单元102住户,单元楼未在沟通本人情况下,已经组织了电梯的安装方案等等,侵害了我作为业主的权益,第二关于电梯方案,第一,2-6楼电梯入户选择在原客厅阳台外加宽1米7设置电梯入户过道,而且是全封闭式 还要安装地砖,这是变相增加了房屋使用面积,这是违规违法,第二,2-6楼电梯入户过道全封闭式,自身重量,此小区为2000年前的板楼,老化了,承重不行 第三,2-6楼电梯过道在原客厅外加设1米7外阳台过道,承重柱问题,又会在一楼客厅外的地面架设承重柱,本来一楼就采光不好,架设立柱 更加影响采光。第四,电梯安装位置 离原 入户口太近,会造成一楼进出不方便,第五,架设电梯后,一楼入户口,只能从原一楼窗户外进出,影响一楼住户隐私。。第六,本单位安装电梯,方案协议,从来没有跟我一楼住户协商,第七 2024年1月31日联系了本楼栋电梯安装组织者,协商不好,喊我走法律程序,第八,加装电梯,不能建立在损害其他住户的利益基础上,法律法规也不能忽略权益人的应有权益,第九,电梯安装组织者 拿着成都市安装政策说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安装的名义,漠视其他住户权益。这是违法的。电梯方案是在原房屋阳台外再加宽 1米7宽的过道,并且过道会铺设地砖,并且是全封闭式,变相增加了房屋使用面积,违法。我的诉求就是 因为电梯安装会在2024年春节后动工,请求政府 及时制止这样的违规违法行为,保证一楼住户应有的利益。 附上电梯方案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郫筒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和平社区依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核实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符合(成办发〔2021〕2号)文件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要求。同时对代理业主资质(具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资质)和电梯使用单位(具备法人资质)进行了核实,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实名书面反对意见。
经了解,来话人余先生很少在该小区居住,在公示期间业委会、社区多方打听一直未查到来话人的联系方式。来话人于2024年2月1日上午主动打电话与社区联系,并说明拒绝安装电梯。社区已将来话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代理业主,也将积极组织搭建协商平台。
郫都区郫筒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