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大邑县伯乐村一组的居民(现青霞街道芙蓉社区),在2008年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们房屋拆迁,土地被征收,国家给部分居民购买了10年社保,其中就包括本人。因当时在单位购买了社保,因此国家的10年社保就没有续起走(当时政策不明了,不清楚是否能合并,因此未续),前不久去咨询了社保局想把10年社保续上,让我咨询政府,政府又推脱说放弃就没有了。我想请问领导,国家给我们的待遇,怎么会说没有就没有呢,我也没有签过任何放弃社保的证明,政府也没有以任何形式给过我补助。并且在社保局办理事情的过程中遇到过本人的身份证号同时出现两个人的情况,因此严重怀疑名额可能被转让。希望政府给一个合理的解释,给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谢谢!
如果这个问题街道办还是同样的回复,希望能提供上级领导投诉电话(能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随便给个电话了事的)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2006年,原伯乐村1组征地拆迁时,小组已召开多次群众坝坝会宣传征地拆迁及购买社保的政策,当时与您同住的父亲、母亲和姐姐都购买了此次失地社保。
2、您父亲当时是前任小组长,在当时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知晓相关政策。
3、不清楚当时您什么原因未购买此次失地社保。
4、经县人社局查询社保系统,未查出与您本人身份证号码同时出现两个人的情况。
5、涉及社保具体政策建议咨询人社局。
大邑县青霞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4日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在社会保险系统中您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均是唯一,无一个身份证号码对应两个姓名的情况;在社会保险系统中未查询到您参加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记录。
大邑县人社局
2024年2月5日
当时我父亲2003年已离职,当时队长是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