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150元12小时,12元的时薪在自贡四处招临时工,严重侵害了国家的权威,目无国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要求其停止该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重庆智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违法的情况已收悉,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安排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2月2日15:50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座机0813-8658982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招录的员工与公司属于劳务关系,为临时赶工期的,按日计算薪酬187元11个小时,中途休息2个小时。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告知公司负责人于2日内将劳务协议原件及员工考勤记录表等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印证,待工作人员收到后做下一步调查处理。
调查处理意见:2024年2月4日12:55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您若有重庆智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可提交至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便于劳动监察大队做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若该公司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公司进行处理处罚,您表示知晓。
最后,感谢您的留言。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