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早上8:35左右驶入该车位(沱江东路旁)时,没有任何告知不能停车的告示牌。于是就将车子(川FF62099)停入了车位。
16:40分前后收到短信,说我违停。当时没看到手机,看到的话肯定配合交警同志挪车。
下班那的时候就看到了违停告知单。
我有几点疑问,
1、我停的是车位,为什么会被贴?
2、禁止停车的告示牌,在我停车时并未出现。处于不知情的情况下停入车位,后面告示牌出现了,我就被贴违停。道理何在?
3、如果我停的地方不是车位,地面为什么会划有车位?以前的车位不作数的话,相关部门为什么不把地面的划线清洗干净?
请相关部门领导为我解释一下。
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核查:接到您反映的舆情后,德阳交警直属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负责该舆情。经调查
(一)您的车辆没有停在停车位上,沱江东路的停车位已经被城管部门取缔。
(二)禁止停车的告示牌,一直在沱江路上,请您认真观察,我队执法音视频都有记录。
(三)地面的停车位线已经被城管部门取缔,前期我队多次提醒违停车辆并还贴了温馨提示单,相关的数据视频我队均有保留。
(四)地面的停车位线没有清理干净请城管部门答复,我交警部门负责车辆问题解答。您表示满意,最后也感谢您对我们交警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大队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同时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保障辖区交通安全有序。
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