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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业主私自占用绿化打水泥院坝是否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9 09:01 已回复

四川泸州泸县玉蝉街道翡翠城31栋4单元楼下绿化被101住户私自降低土层并硬化改造,请相关部门督促恢复绿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1 16:01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业主私自占用绿化打水泥院坝是否合理”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泸县玉蟾街道天立翡翠城31栋4单元101室业主破坏小区公共绿地,硬化地面。根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之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整改。1月31日下午,我局复查整改进度,现场已覆土。后续我局将继续督促恢复绿化,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共建美好宜居泸县。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我局执法二中队电话0830-8198752进行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派人处理。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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