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委书记何树平 » 危房改造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危房改造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9 06:4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剑阁县杨村镇村民,2018我家危房改造,当时政策说有2万块钱危房改造款,当时也办好了手续。现如今5年过去了,也没拿到一分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5:58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剑阁县扶贫开发攻坚民居扶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剑扶指民居〔2019〕10号)第四条第二款:“非贫困户唯一住房不安全的,对不安全住房进行维修加固,消除住房所有安全隐患,每户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住房内部厨房、厕所、卧室等功能配套和提升由农户自行负责。非贫困户有意愿且有能力拆旧建新的或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确无维修加固价值需要拆除新建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户,新建房屋必须功能配套。”之规定,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您户符合该住房补助政策,应补助资金1万元,目前暂未兑付到位。我局正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住房保障资金缺口,现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力争2024年2月底前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9-6601355)进行咨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