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崇州市 » 开发商未交期维修基金 要求业主签同意书才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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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开发商未交期维修基金 要求业主签同意书才给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8 19:1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在花样年崇州花样年智荟城买的二期房子,现在出现一个问题是开发商未交期维修基金,要求业主签承诺书同意他们不交齐维修基金,不同意就拖我的房产证 请问下这个我不签字是不是就一直拖着不给我房产证? 这样做你们觉得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0:50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按相关规定交存。“花样年.智荟城”开发项目位于成都市崇州市羊马街道永和大道66号,现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无力交存建设单位部分维修资金。为保障业主权益,拟按照相关政策,在业主签署承诺书、完成个人部分维修资金归集前提下,可先行办理不动产证。同时我局已责令企业将代收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进专户。现办证工作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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