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阵子想提升自己的学历,遂报名四川时代专修学院的学历提升服务。招生老师刘某自称是四川时代专修学院和成都当代文化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并打着这两个助学点的名义与我联系,我核实到这两个培训学校有政府部门下发的办学许可,也是一些热门大学的助学点,就跟刘某在2024年1月10日签了服务合同,约定学费和各项服务费一共6000元。我通过微信支付了其学费600元,刘某又在支付宝上给我开通了5400元的先学后付分期付款的自动扣款服务。签完合同后,我才发现刘某与我签订的合同中的乙方不是四川时代专修学院或成都当代文化培训学校,而是四川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我多次追问刘某,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与四川时代专修学院、成都当代文化培训学校是什么关系,刘某一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误导我,让我认为那两所培训学校是与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都是同一个集团,同一个系统。我家里人提醒我核实一下,经多方核实,这个四川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无办学资质,也无政府发放的办学许可,且在2023年才成立,至今才成立5个月。刘某给我报名的专科是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室内设计专业,我打了城市职业学院的电话核实,对方明确告知没有跟四川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合作,也没有授权该机构为其招生。后来我通过电话跟那四川时代专修学院和当代文化培训学校核实,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授权了该公司为他们招生,但从来没授权他们与学生签合同,就算是培训学校本部,也不会跟任何学生签服务合同。现在四川优学时代教育咨询公司已经涉及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并拒不退款。我现在要求四川优学时代对我全额退款,关闭支付宝里的先学后付自动扣款服务。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龙所联系,通过组织调解,双方协商不一致,被投诉人已书面提交情况说明书,不再参加监管部门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调解终止,建议争议向法院诉讼解决。
2024年1月29日15时30分,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龙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服务态度、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