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
1.2021年12月我在被领地悦府售楼部销售欺诈的前提下,买了领地翰香府二期这个楼盘,当时销售方搞活动承诺买房赠送三年物业费,并且交付的时候到物业领券,然而在通知交房的今年1月20号,物业说让找销售,销售又说没有物业券,直到现在领地也没有给我解决这个问题;
2.精装房交付严重偷工减料,在没有通水电气,地下室到处垃圾杂物,户内装修处处都是问题的前提下,以及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只公示了1月19号批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这唯一政府部门批的条文,1月20号就急忙交付。分户验收如何通过的。这是不合理的,开发商属于违约,理应赔偿我们购房者损失。
开发商未按照《成都市新建成品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试行)》公示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主要装修材料和部品及设备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成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公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出具不合规,其检测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按现场公示其项目竣工备案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不符合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中"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之规定。
五方验收形同虚设.44栋2单元户内为空心门就交付,存在很多问题是如何验收合格的。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物业券问题,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您所反映的翰香府小区二期存在质量缺陷的问题,经核实,问题属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
经核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开发企业于2024年1月19日提交了翰香府二期的竣工验收资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和流程予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户内问题和公区消防安全等问题仍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