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都市随地吐痰的行为表示惊讶,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年轻人也不少,身边很多省内外的朋友有相同感受,可以说是深恶痛绝。从没想过在成都这样一个大城市,随地吐痰竟严重到如此地步,几乎每一次出行都会遇到很多次这样的行为,到处痰迹斑驳,马路上,医院里,甚至餐馆里,严重引起行人不适,危害行人身体健康,影响城市形象和口碑。建议加强宣传,甚至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效仿发达城市适当进行适当罚款,因为仅靠宣传并不能引起重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关于随地吐痰的问题,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对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和制止,对屡教不改的,严格实施处罚。
由于随地吐痰违法行为具有瞬时性,处罚取证较难。下一步,我委将指导区(市)县街面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消除随地吐痰陋习,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营造共治共享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