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成都市务工的市名。
于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就职于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央视业务发展部,在2022年4月底离职,在离职时剩余2021年年终奖15000元未结清,当时口头承诺的是等两个月就发,且期间多次联系催促,但至今2024年1月26日没有消息,该公司也没有主动解决问题。且公司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但公司仗着自己体量大就一直托时间,欺市民不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就不了了之。
于2024年1月23日打12345进行反馈,工单下派后也没有得到解决,只是反馈说要等,具体等到什么时候也未告知。网格员处理后没有任何效果,并告知自己进行仲裁处理。
现有1个诉求,3个问题。
1个诉求:
1.希望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并要求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前将剩余的 15000元结算完成
3个问题:
1.为什么本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
2.如果是劳动仲裁我是个人,而对方是企业公司,我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但对方有专业的律师法务团队,我应该怎么处理?(因为离职没有结清就是因为没有对应的法律知识)
3.如果是劳动仲裁,那本人导致的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八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的规定,你反映的问题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并在申请仲裁时提交记录有以下信息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请您参考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仲裁申请”。
以上情况于2024年2月1日14时52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其他劳动纠纷问题请直接联系石羊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成都高新区家和街18号B栋204):028-62443950、028-853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