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城逸景C区居民,2022年街道办让新增人口填写并盖章文件《农村农民婚迁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表》我已按国家正规程序,退出了原地址的宅基地及土地使用权,并且相关部门已盖章,但公安局的章不予办理,公安部门说,户口本可以证明户籍信息,不需再单独出局意见。请问怎么处理?我的户口于2016年便迁入锦江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柳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联系,您反映的问题已妥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