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翔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使用违法电子合同,欺骗消费者,且旅途当中服务不周到,宣传内容以及定线的路线与实际不符,虚假宣传。且本人收费价格与同行者中收费最高,存在欺诈消费者现象。且司机故意带我们绕崎岖路段,以此为借口多收人头费与清洁费用。鱼子西清洁费是20一个人,司机却说收清洁费每个人多收80。旅途当中存在隐形消费现象。当本人与负责人联系时并没有及时回复与处理,当我打电话问负责人合同是否不合规且违法的,电话那头负责人立马挂断了我的电话,不负责任,心虚,给我签了一个违法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且销售人员还向我再三保证是金牌领队带队,经验丰富,且赠送一个星空旅行拍摄,可实际情况却是领队只是一个司机仅此而已,所说的星空旅行拍摄是完全没有。而司机故意带我们去他们认识的餐馆吃饭,与餐馆之间存在合作关系,骗我们说周边餐馆关闭,实则是骗取我们的钱。当我举报了该旅行社之后,旅行社负责人却还是态度极其敷衍,想以300块来逃避所有责任,对我所提出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答复。
个人诉求:望退换押金500元。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依规调查该旅行社,还四川旅游一方净土。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国旅高新分公司)涉嫌违规经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交由市文化执法总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龙翔国旅高新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WJTXU42;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了分社备案登记,具备合法的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资质。2月21日,执法人员到公司办公地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4栋14层1404号进行现场检查,公司未开门。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其称公司还在放假。执法人员要求其在7日内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您的联系电话,电话可接通但无人应答。
执法人员将继续联系您,请您提供旅游行程的日期、目的地、旅游合同等基础信息,以及龙翔国旅高新分公司涉嫌违规的相关证据。同时,对龙翔国旅高新分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回复。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