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被一个叫汪*明的诈骗勒索了三千多,事情原由:本人在青灵足道上班期间有个顾客向我借了两百而且只要现金,并向我承若第二天归还,本人由于涉世未深轻信他就借给他了,第二天也就是 17 号找他还钱,他说跟他上车(打车)去绵阳送个东西就有钱还我了,然后把我骗到金花园茶楼恐吓我要我拿现金给他,我找我们老板预支了工资然后换成现金拿给他,然后又去了尚源印象取了东西,最后把我带到半山南湾他就跑了。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公安金牛分局调查:民警联系您,您表示是帮您的亲戚反映。民警告知您,若当事人认为对方涉嫌违法行为,可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30日12时许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土桥派出所:67576110。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