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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关于鼎仁天越延期交付及变更规划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5 12:16 待解释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本人实名投诉武侯区金花街道在建项目鼎仁天悦名邸项目,本人于2021年12月购买该楼盘住房,该项目地上由3栋住宅组成,11层,地下1层,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11月全面封顶,购房合同约定2023年10月31日为交房日期。本人于2023年10月22日收到开发商电话,告知要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交付。并在2023年10月23日在延期交付通知书上(见图一)针对这个延期交付通知书,有以下2个问题:
问题一:请各位相关部门领导,解答下针对“物业费从通知交付的时间起算。”这个条款是否合理?
问题二:延期交付是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赔偿?

另:在2024年1月23日在小区大门口发现一则公示(见图二),针对这个公示,有以下三个问题。
问题一:针对这个情况,既未电话通知业主,也为书面通知业主,若业主不去,业主对这个情况毫不知情。这样是否合法合规?
问题二:变更流程是否违规。变更图纸为23年12月28日设计完成,但据23年10月23日延期交付通知书(见图一)已基本完工在做验收手续办理,业主可以合理怀疑要么告业主书存在隐瞒,要么变更流程违规。请问这样的变更是否合法合规?
问题三:开放商要求24年1月30日前书面回复,这样的要求不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我们怎么知晓这个情况并回复呢?

请各位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回复以上5个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9 14:22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反映鼎仁天樾延期交付的问题。
1.关于您反映“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及延期交付赔偿”的问题。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此事。
2.关于您反映“以公示的方式通知延期交付”的问题。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同时,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3.关于您反映“提供项目停工原因”的问题。建议您向开发企业咨询了解。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4年1月29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1-30 12:00

该单位的回复并未解决我的问题。据我所知,本小区许多业主已经反映了该小区的问题,最新情况是开发商在尚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小区未通电的情况下就通知业主接房,我想知道作为一个老百姓,花了几百万买了这样的一套房,连政府都不为老百姓发声,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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