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的领导您好,我从2021年6月1日入职四川博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后续担任质量负责人,2023年9月25日书面提出离职,于2023年10月31日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领导签字后离岗,但离职2个月了,找了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才要回我的离职证明手续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催促多次该企业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和质量负责人职务变更,他们都一直拖着未办理,该企业扣留我的执业药师证注册证,人证分家 ,造成了事实上的挂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我离岗两个月之久才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违法劳动法,请领导查明!
我局第一检查分局工作人员已于1月25日9:00通过座机(028-86523732)就相关问题回复咨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