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在蜀汉路东天府通网店办理损坏天府通公交卡退电子钱包余额业务时,明确要求将损坏天府通公交卡收回。但是公交卡为自己购买,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属于持卡人所有。认为办理该业务是不应该收回损坏公交卡。
用户: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关于您反馈前往蜀汉路天府通客服网点办理坏卡卡内余额赎回的问题,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沟通清楚,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情况我司于2024年1月26日14时0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认可。
成都天府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