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中海云麓世家10栋的业主,最近注意到9栋业主的公告,其中声称 1月17号召开了所谓“关于10栋11栋已装修好的非机动车库的启用问题”的讨论会,现场遭到了10栋极个别业主强烈阻挠,导致无法启用新的非机动车库,因此9栋非机动车库整改一直无法实施。
作为10栋业主,对于以上逻辑混乱的表述深感震惊。“9栋业主”对10栋进行无端指责,作为小区居民,我们既不想在小区互贴大字报互相指责,也不愿9栋业主独自承担可能违规的不利因素,对于9栋业主合理的维权行为表示支持,对于9栋业主无端的指责表示反对。
在此作回应,以正视听。根据管家通知,10栋接到的讨论会是“关于启用非机动车库进出的具体方案”的讨论会。所以
1.从来不存在关于“启用10栋11栋车库启用”的讨论会,除非物业对于不同楼栋的人发出的是不同的通知;
2.从来没有已装修好的10栋11栋非机动车库,从外侧进入是违规启用,现已恢复至23年12月之前的状况,物业对于个别楼栋的虚假宣传,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如果是启用方案的讨论会,由外侧进入北门10栋11栋的方案已属违规,双流区物管科、怡心街道、长顺社区均明令北门停止施工,恢复至原状态。 因此所谓“10栋极个别业主强烈阻挠,导致无法启用新的非机动车库,因此9栋非机动车库整改一直无法实施”的说法不存在因果关系,完全是无稽之谈。
10栋业主代表愿意与9栋业主代表(最好包括公告作者本人),街道,社区,物业一同开启腾讯会议,公平公正公开地向小区各位邻居陈述规划,消除误会。同时对于有人挑起小区内业主内斗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避免阴谋得逞,制造出更大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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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怡心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已督促物业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如要改变规划用途需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