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8年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龙泉驿区西河镇雄飞生活广场的两个地下车位,当时开发商以代办维修基金和契税的名义让我们每个车位除车位费之外另外交了3000多元,用以代交维修基金和契税。时隔多年之后,目前开发商让我们自己另外出钱去交契税,但是以前已经收了我们的契税款,此时让我们再次出契税钱肯定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为我们解决下困难,还我们一个公道!非常感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95号)之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规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
经核实,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因资金周转问题,暂无力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现急需办理产权证。为妥善解决产权办理及维修资金交存问题,该项目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处置维修资金交存及权证办理事项,并且按照《成都市处置化解重点风险企业在蓉项目问题工作措施》要求,组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范围内的业主签署同意在开发建设单位未足额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书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目前业主可在天府市民云APP上完成业主应缴部分维修资金交存后,由政府牵头分批启动办理权证相关业务。
以上情况于2024年1月25日15:01电话联系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