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2024年1月19日至1月21日,我父母参加了个九寨沟旅游的旅游团,过程中导游宣传购物,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本着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支持当地旅游业的初衷,我父母于1月21日上午在导游领去的店里购买了和田玉本命佛一块,共花了13600元。商家是松潘九黄藏羌商贸有限公司。
我父母回到成都后,与我电话联系,我请他们去成都的店里做玉石鉴定,经专业人士检验,发现所购的和田玉价格虚高,所售价格比市场价高出好多倍。我的父母第一次出门旅游,被九寨沟美丽的风光吸引,但是这次的购物一下子让我父母十分难受,我也为此感到内疚。该商家承诺30天内无理由退换。
希望阿坝州政府能够高度重视类似问题,能够帮助我的父母退货退款,尽快帮忙解决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该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1+3”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目前商家已经与该网友协商一致完成退货退款,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对该网友进行了回访,该网友表示满意。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将经一步加强对各涉旅市场加强规范经营、讲解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涉旅市场形象,为游客提供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