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金堂县是否有双女户补贴政策(父母是农村户口,家中只有2个女儿,没有儿子),如果有补贴政策,请问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来信人:
您好!
来信收悉。感谢您的来信, 您所咨询的问题,金堂县卫健局高度重视,现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答复如下:
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规定:四川省农村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含双女户)同时具备四项基本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镇、街道。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已婚农村居民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二、当事人夫妻在1993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女孩后又于2002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了一个女孩,根据文件规定申报条件说明当事人夫妻不具备申报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条件。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