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物业喊业主一次性交三年物业费送3个月物业费,是不是非法集资,希望管一下这样的行为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阳光凤栖澜湾物业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现场核实,物业公司承诺预存物业费采取自愿原则,并没有强制收取物业费,截止目前凤栖澜湾小区并未收取到业主预存3年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有违规强制性收取物业费,请将证据提交到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我处将核实处理。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坪办事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