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很冒昧百忙之中给你添麻烦了,也实属地方工作人员不作为没办法,才不得已来求助到你们领导。下面我把事情经过情况给领导复述一遍。
本人孙*东,借钱给唐*胜。白字黑字欠条为依据。欠债人唐*胜到期不还钱我们还走过法律程序,法院判决结果借款人也拒不执行。
事后因欠债人唐*胜长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又多次找到南部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我们也没办法找不到他人,找到人才可以帮我们解决,好后期找人的事情就由我们自行负责。因为一个县城他有意躲这我们。我们经过到处打听找到他的住处,通过蹲守的办法终于将欠债人唐*胜找到,然后给法院打电话法院执行了一万就放人,后面我又好不容易找到欠债人法院当着我的面就把欠债人放了,这事就不了了之。
借款人因为完全具备偿还能力,唐*胜名下有多出房产,门面等资产。法院的判决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工作人员也不管不作为,我找到欠债人法院工作人员竟然放了欠债人,这把法院的判决当做一张废纸,这种做法把法律的尊严弄的荡然无存。
还请领导能给予解决。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案件自立案执行后,我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唐某某名下一辆现代牌小型汽车,因车辆未实际控制且价值较低,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经过财产调查也未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冻结网络资金及银行存款等强制措施。
2023年1月13日,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询问,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暂不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亦不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现该案件未实际执结,如您有新的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本院提供并联系案件承办人。
上述情况已于2024年1月22日与您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案件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电话咨询0817-5577129或到法院执行局咨询,感谢您对南部法院工作的监督!
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