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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违规增设电梯
2024-01-19 1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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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充县教科体局小区C栋严重违规增设电梯!

教科体局小区共有7栋,DEFG栋一楼是车库,他们以何方式安装电梯没有住户反对,而ABC栋没有车库,一楼住房本就阴暗潮湿,苦不堪言。C栋二楼以上住户要求加装电梯,一楼同意他们简易安装,尽量减小对一楼的影响,然而他们全然不顾一楼合法权益,强行违规搭建阳台,变相增加面积,改变原有结构,侵占消防通道,危害房屋安全,严重侵犯低层环境安静、隐私、采光、通风等人生财产权益,一楼住户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发对!

现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相关《指导意见》虽有“2/3、3/4”的规定,但决不是可以肆意妄为,我2/3想怎样安装就必须怎样安装,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别人的痛苦之上!不管不顾剩余业主意见,践踏损害其利益。而要充分协商,切实可行,合理合法。既方便2/3,又最小化对1/3的伤害,这才是中国民主法治的初衷和目标!

《物权法》《民法通则》等均有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给相邻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该停止损害,清除妨碍,补偿损失”。

各级各地政府部门也纷纷发文明确,电梯增设应以实用性为原则,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和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

《宪法》《民法典》强调公民私有财产、物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小区是依法建造的多层步梯房,本楼业主均是自主选择、衡量利弊、自愿购买各楼层住房,事先对原始步梯房建筑设计规划充分认可,并为此支付了合理对价。原状步梯并不影响出行,部分业主如出现当初未曾预料的使用电梯需求,可通过市场交易手段重新选择自己需要的住房,而非一定要以“欲望实现”侵害践踏低层住户对保持房屋原始状态“权益保障”的诉求。

然而西充相关部门不深入了解情况,不顾一楼合理诉求,讲人情关系,执意把违规视为合法,妄图层层审批过关!我们坚决反对、抗议、申诉!请领导明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1-19 11:50:2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4-01-26 09: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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