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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投诉四川省华予助学教育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9 10:46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5月11日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环球广场24楼2412营业执照上法,营业执业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1单元7层730号,实际办公有两处,办公一为成都市一环路三段环球广场24楼2412号,办公二为成都市金牛区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2108号,目前两处办公地点都搬走了),与四川华予筑学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咨询服务协议”,过程中相关人员一直以资料已提交,一直在跟进评审进度。截止2024年1月8日,从其他受骗人员处得知该公司关门,可能受骗了,再与该公司教务罗老师联系才明确我评审没有通过,同意7-15个工作日退费。随后,与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勇电话未接,后短信告诉我“你好,公司的现状是关门、经办人联系不上。原公司总裁王总对我说:由于公司这两年公司经营困难、亏损严重,可能会逐步解员,不能执行的合约逐渐退回,现在需要一个法人来处理公司的后续工作,所以我在2023年3月任聘华予筑学的法人一事,不参与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从2023年10月份开始,我接到不同地方学员的电话,要求我签字同意退费,才知道我的工作开始了,打电话联系王总,联系不上,到公司去找,才知道人去楼空,通过相关部门(工商、税务、,银行、公安、司法等)的咨询后,我现在只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才能冻结公司的帐户。接下来的时间我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尽快的把费用返还到你们的手里,现在成都青羊区法院要知道公司还有多少人没有退费,金额是多少,把你的(名字、交费时间、金额)告诉我就行。你们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努力,早点拿回费用。现在才回复你,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至今仍未明确办理退费。经网络收集信息和核实。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4年1月18日,同样因职称评审服务受四川华予筑学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欺骗的人员,已达190多人次,涉及金额210多万余元。请政府相关部门,查实处理。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和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营业执业作废和公司破产申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就阻止,不能让他们钻法律的空子,还受骗者一个公道,还社会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9 15:28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6 10:55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行政审批局进行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根据第三十三条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如您与申请人(四川华予筑学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请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注申请人动态,按照上述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或对其简易注销提出异议,我局依法依归办理;同时您还可以向我局提交合法有效的法院诉讼受理通知书、生效判决文书或者仲裁文书等司法文书,如申请人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登记情形,我局依法依规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19日16时5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青羊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4:20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公安金牛分局调查:您反映的情况派出所已受理,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31日9时55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北巷子派出所:87769110。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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