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新津区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新津区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8 16:18 已回复

由于外嫁迁出新津区户籍,迁出前为新津区江山多娇小区(据告知属于迎村社区管辖),之前是在新津区五津镇教师公寓一小区(属于五津城西社区管辖),均为居民户口。现在需要居委会和街道办盖章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均不予开具,其中城西社区多次挂断电话,态度不耐烦。希望有关部门协助尽快开具证明,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9 16:12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五津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4 13:13

接到您的反映后,随即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服务态度。后社区工作人员跟反映人电话反复沟通后了解该居民户口曾经在太康西路120号(老教师公寓),购买江山多娇房屋后把户口迁往,该处小区属于宝墩镇迎先村,按照《成都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条例,社区不能开具清单以外证明,也不能开具居民未享受拆迁安置补贴相关说明。1月22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并与其沟通,建议其到现户籍所在的街道,由其街道通过公函形式到我街道进行相关内容的调查核实。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告知了联系电话。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