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人因亲人就医来蓉务工,已在蓉缴纳社保超过6个月。来蓉后第一时间办理了居住登记,登记地址为成华区建设北路(成华分局猛追湾派出所辖区),6个月后办理居住证时遇到困难,派出所告知同时需要租赁备案或房产证原件才能办理居住证。询问房东后房东告知无法提供租赁备案。无奈之下求助朋友办理了成华区将军碑东二路(成华分局白莲池派出所辖区)的居住登记,询问白莲池派出所后告知需要重新找所属变更居住登记并提供租赁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天府市民云的电子版租赁备案凭证不能使用,且居住登记必须从网格员处线下进行登记。市公安局政策解读的同志告知使用社保+有效的租赁备案或房产证即可办理。现在猛追湾派出所、白莲池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政策解读出现歧义,两个派出所告知每个派出所的工作细则有所不同,望予以帮助。
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成公发[2023]78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居住登记之规定“……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与派出所回复不能进行网络申报的答复相悖;第七条第一款(合法稳定就业),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根据地八条规定,需要持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证明、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清单。现在派出所答复仍需本辖区内租赁备案,与第二款“合法稳定住所”相混淆,认为派出所对文件存在误读。
现请求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指定的派出所一次性告知我需要使用哪些材料能当场签发居住证,并对能线上提交材料的审核内容提供清单和指引。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区公安分局猛追湾派出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民警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向您进行了解释告知。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做好解释。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