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范围内对建筑企业“人证不合一”认定依据,对人员以及公司的整改、处罚根据是什么呢?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厅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18日16:15、17:45与你电话联系无人接听,现书面回复如下:关于你反映的建筑企业“人证不合一”的问题,未明确说明是哪一类人员。对于建筑企业注册人员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将通过劳动关系、注册信息等情况综合判定。对注册人员的整改、处罚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等对应类别注册人员的管理规定,对建筑企业的整改、处罚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
感谢你对四川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