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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八里桥路245号小区物管处旁的几家物流公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7 18: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本小区住户,来信的主要原因是小区环境嘈杂声一直都未解决问题,投诉和写信无数次下面的工作始终是没有到位,一直未有改善,至始至终都是物业不管理,街道不管理(街道回访过无数次,事情还是未解决。方案上次我以写信提交,无人回访。)一个租户严重影响到所有住户的精神状态,我不知道中间有什么利益关系,这个事情本来就很好解决的,到最后落实不到位,无人管理。请问我们老百姓设立了信件上访又有何意义?一个是物管处旁的三个物流信息部和一个印刷门面部,从早上六点开始货车进入小区步行街(现在步行街全部拿给物管做为停车场使用),不停的装货下货声,人员嘈杂声,早上八点-九点开始物流信息部就在步行街外开始敲打、切割、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声音(周末两天噬无忌惮的更猖狂)。最近已是学生要考试复习时间了,希望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定落实到实处,切莫走马观花的工作。希望这个问题尽快解决,已经上访写信过无数次了,真心想把问题解决了。提议方案就是让他们全部搬离小区,另找其他地方。太影响居住环境。感谢您的倾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9 14: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双水碾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双水碾街办文明劝导员前往处理。现场要求馨碧苑13栋底商在经营时注意控制噪音,不得进行噪音较大的作业,同时责成小区物业加强监管,发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因该处为商家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投诉人可向负责商业活动行业监管的部门反映该处商业噪音扰民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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