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1月14通过四川省郫都区众联人力公司转至崇州川渝人力进入崇州捷普工作,与众联签订每小时补贴11元的合同,合同要求在职满60天打卡45天,本人达成条件后联系众联人力方面人员,最后却说发给我176元,并违法代扣我的个人所得税,希望政府能够帮忙解决问题,并拿回属于我应得的报酬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了解到您是属于与“众联人力资源公司”差价协议纠纷,该协议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鉴于上述情况,请带上您的相关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