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月7号到成都犀浦一个自称是创兴人力资源,介绍到富士康上班,当时说好做满2个月连同工资给25一小时。签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16+1.一份是补差协议,当发16+1的时候,他们只给发16一小时,问他们要,他们说我签的合同就是16.我找出合同他们才认同,要了好多次才把那一元补给我,第二次发工资又是发的16,问他们有不给,我给他们说我录音了的,说好要发17的。有要了好多次才补给我。补差的他们找了个自称是中介的,和他们的负责人一起威逼利诱给了我740元,应该4千左右,求帮我要回还差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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