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村公共汽车站台处停车位偏少,在没有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罚款不合理
先生:
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德阳交警直属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一)大队于2024年01月18日与来电人取得联系,作出解释回复。
(二)经查看执勤人员当时执法记录仪视频及违停取证照片,来电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违停事实存在。且来电人停放的位置为严格管理路段,按照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将车辆停放在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严格管理路段等情形的,在提醒告知的同时予以处罚。
(三)经过实际查看,该位置的公交站台背后有盲道,不符合规划停车位。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大队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同时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保障辖区交通安全有序。如有疑问请拨0838-2691535咨询。
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