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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投诉天府新区红星美凯龙天府一号店德尔地板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11:1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被逼无奈只有求助于您们,我于11月初在红星美凯龙天府一号店德尔地板店购买了德尔品牌实木地板并签署了德尔地板销售合同,销售售卖时保证1个月后就能到配送安装,因装修工序还未到达安装地板地步,所以在之后的1个月内未催促!12月中旬催促该店安装地板,当时承诺2天到,出于信任,等到时间到了,该店又反复找各种理由推脱承诺等几天就到,反反复复了五六次,一直到2024年1月5号才将地板送达,严重影响了我的工期,当我检查送到的地板时发现,送达的地板并不是德尔品牌地板,而且其他品牌的,之前销售吹得天花乱坠说他们是德尔品牌店,德尔品牌地板,后期签订的也是德尔地板销售合同,结果到货包装上无品牌LOGO,地板以次充好,后期电话录音中该店也承认该地板不是德尔品牌,并同意退款。次日,该店当着红星美凯龙店员见证下给我写了退款协议,在1月16日前退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共计2万元。在1月15日时,我追问该店什么时候退款时,被告知现在还不能按时退款,又要让我在等,我多次将该事件投诉至红星美凯龙商场,但均未解决。该店毫无信誉,套路满满,欺骗消费者,表里不一,把消费者当玩物,把职能部门当傻子,知道我维权难,所以他们有事无恐!一路来维权路难, 期望领导能看见我的诉求。作为老百姓我不能直接去她们店里打闹,只希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讨回血汗钱回来,安心过个好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9 17:0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投诉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已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了沟通。商家工作人员表示已与您沟通了该问题,商品退回厂家后需要厂家退款才能打款给您,预计20号左右完成退款。您表示认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决定终止调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1月17日14时30分告知相关情况,感谢您对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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