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街道和平社区的房子卖了,怎么迁入集体户,还是迁入柳城街道和平社区集体户吗?
来信人,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城街道和平社区的房子卖了,怎么迁入集体户,还是迁入柳城街道和平社区集体户吗?
二、处理情况
经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自述您的户籍地为温江,在成都市内无其他住房,现将房屋售卖,暂时没有重新购买新房,咨询能否将户口迁移至温江区的集体户。
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第四十六条: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应当移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户口登记在公共集体户的,不得向其他集体户迁移。第四十八条:本市居民申请将户口移入公共集体户的,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市无房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办理。
综上所述,您需要携带您的身份证、户口簿、成都市内无房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到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将户口迁移至辖区内的公共集体户。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4年1月16日9时38分,温江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若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 或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线上咨询、预审、预约、邮寄业务;也可通过“温江公安预约服务”小程序线上预约政务服务。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