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常反应情况,张总在大会上又公然宣布:抗疫期间调休假没有了,调休几十天变几天,我说了算,群众是鬼,我不怕鬼。威胁道:我还从来没开除过人!这样被威胁,大家胆颤心惊!惶恐度日。
自从您来了,我们感到没希望了,您带来的人,什么事情都不干,都缺拿着比大家高几倍的工资,两年了,管理这么混乱,只举一个例:职工感冒,你要三级证明?!你不懂装懂也行,能力低下也可,关公战秦琼我们都可以忍,但我们怕!真怕把公司搞黄了,砸了我们彭州公交这稀饭碗!!!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国经公司回复如下:一、您来件所反映的调休问题,根据《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值班调休假原则上应在2022年调休完毕,不得跨年申请。但考虑到当时疫情的特殊情况,公司出于对员工休假权益的保障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考虑,公司集体会议拟决议将员工2022年值班调休假折算并计入2023年年休假。该初步决议已于2023年1月发放至工作群并征询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征询各部门无意见后,我公司行政部根据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的各部门员工2022年未休调休假的情况对折算的2023年年休假进行汇总统计,并于2023年1月将该统计结果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员工提出异议且各员工均对其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进行了确定。故对于您所反映的张总个人在会议上决定取消抗疫期间调休假的相关事实并不属实。
二、关于您反映张总在会上所说的其他内容,经我公司核实,您反映的内容均不属实。
三、关于您反映的“管理人员不作为”的问题,鉴于您本次反映未提供相关资料,我公司无法进一步核实。如确实存在您所反映的管理人员不作为的相关问题,您可就该问题向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反映并提供相关资料,如经我公司查证属实,我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关于您反映的“职工工资待遇”的问题,我公司职工工资均依照《员工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员工对应的岗级岗绩核定执行的,如您对公司职工工资待遇有任何疑问,您可直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详细咨询。
五、关于您所反映的“病假申请”的相关问题。为了规范我公司请假制度,根据《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我公司申请病假须持三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相关凭证,但如遇因病急症等情况,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只需在上班前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在后续补交相关就诊凭证即可。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