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南熏大道三段,店铺门口停车位被商家私自占用摆摊经营等,车位被占,其他商铺商家无法正常停车,店铺门口路面并不是主干道,交管部门直接贴罚单合适吗?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和改善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占道经营的问题,柳城街道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该区域商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商家不得占道经营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要求商家将外摆的物品进行整改。经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法律法规,并对商家占道的行为进行劝导,商家配合工作人员将外摆的物品进行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
2024年1月17日11时33分,柳城街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