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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物业管理费与车位管理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2 16:25 已回复

一、物业费没有享受到相应服务只知道交钱。
二、物业合同什么时间到期结束?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要拿钱出来养一些人给物业公司赚钱。
三、物业合同事项四级包含有车位管理,工作日值班12小时,公用设施维修。实际公用设施都是坏的,工作日18点后无人值班,平时也没有多少时间站岗巡逻,买了车位不管有没有停还单独收取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又用在哪里了,管理了些什么?车位管理费与物业管理费是否重复收费?(车位为什么不住房一起按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四、物业费到底是用来作什么的?物业费包含了那些费用?谁在管物业费?
五、物业公共区收入到低是谁的?谁在管理?物业公司使用分配合不合法?
六、交了物业费凭什么要把公区收入来补贴物业服务40%与维修基金60%。
七、维修基金不是在交房的时候,业主与开发商共同交的吗?
八、物业费他只服务管理公共区域与维修,凭什么要按建筑面积来计算?车位不也是在建筑面积之内吗?为什么买卖时车位还有公摊面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6 13:57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第63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
二、远洋栖棠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期限为“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续聘或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三、关于投诉小区物业值班、公用设施维修等问题,我单位已要求小区物业进行自查整改。关于车位管理费用问题,是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中关于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的相关约定收取。
四、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远洋栖棠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构成为:①物业服务成本,包括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②法定税费;③乙方的合理利润。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是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的相关约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公司应当与业委会或业主协商,并经业主共同决定。
五、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但根据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关于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约定为“40%补充物业服务费不足,60%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
六、目前,物业费一般是按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经查,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关于收费标准的约定为“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如业主确对该小区物业不认可,建议您可参考《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早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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