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 入职于v9健身(蜀汉店)运营前台岗 直到2023年11月26日其中工作人员询问我是否愿意转岗我拒绝后 在12月6日于v9健身(东方希望天祥店)办理离职 当时询问人事部工作人员12月能发工资吗 答案是肯定的 之后v9健身工作人员商*杰于12月30日跟我讲述因为我在他们那边购买了会员课程 不补交那1000元的课程款是会由当时蜀汉店的教练经理龙*卡住我的工资如视频所看到的 (但事实是什么 当时我确实有想锻炼身体的需求 他们来找我办卡冲业绩 我觉得没问题于是同意了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我并没有拿到会员应该有的一式两份的合同 也没有在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上签署我的名字 但是v9健身合同都打出来了 我本人完全不知情)
2023年10月的工资是正常发放了 但是2023年11月的工资并没有正常发放 从11月1日-11月26日 11月5日-11月26日我被当时蜀汉店的店助调去v9派克店做运营等这个店彻底关门后会把我调回来(派克店当时属于临近房租到期快关门歇业的状态)我当时接受了安排调度去了派克店 于11月8日龙*(教练经理)和商*杰(教练)来到派克店开始游说我买教练课程 11月15日又发生派克店器材失窃案件 公司上层派我去报警(11月15日于郫都派出所有备案记录 是我本人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我现在可以怀疑v9健身是想让一个人员工收拾烂摊子并且帮它们擦屁股 这种用完就抛的行为不管是从情理和法理都是不能接受的 且v9还拖欠工资 我离职后询问过帮我做考勤的工作人员他们也说考勤已经上报了 我并不了解卡工资是教练经理龙*的私人行为还是贵司默认这种风气的存在 也确定贵司并不会给员工购买社保(至少我这边是) 我的诉求就是希望他们如数发出我的工资 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反映的劳动工资纠纷问题,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的规定,您应当通过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申请仲裁或申请投诉,地址:金牛区金沙路39号1楼大厅。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月17日10:10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您表示知晓,请及时依法维权。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28-87546685。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