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根据《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最新现行)》24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禁止沿街兜售物品。
根据《临时性外摆实施细则》,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允许经营到晚上10点,老马家烧烤10点才开始上人,一直摆到深夜。
黄田坝城管多次以“该商铺位于小区红线内”为理由,不开展执法行动,请问一下是否符合规定?同时那么很多小区的违建也在红线范围内,城管为什么就又要管?老百姓很多不清楚的,想来咨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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