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23年8月份在双流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24年一月份法院算错了诉讼费,我把诉讼费交了之后,法院又让我补交剩余的,我不想交剩余的,想改变诉讼申请,告知不能改,然后撤诉又不退之前交的诉讼费,和工作人员理论,责任在法院,如果开始就不算错,通知我交诉讼费,我可以不交,现在交了又让我补交,实难接受,法院工作人员还骂我,我想先投诉,不行就去信访部门或者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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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院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来件人,就补交诉讼费的问题,向当事人做了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