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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仪陇县高庐御品江城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1 12:11 待解释

为什么一个小县城物业收费1.6元一个平方,就是一级收费标准也才1元一个平方。还有就是物业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更换物业。还有小区环境不是泥巴塘就是死树,2023年承诺我们业主2024年之前搞好绿化和环境。今年六七月份的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另外一个物业,现在这个物业又叫我叫停车管理费每个月五十元,就算大城市也用不了五十元啊?更何况我们买房的时候跟以前的物业签的合同就是免费停车。都没有跟现在这个物业签合同。更换物业都没有公示。再一个电梯每天都在出问题。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物业你们不管吗?一个小县城收费都这么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1 15:1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6 16:4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关于“仪陇县高庐御品江城物业”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高庐御品江城小区于2018年接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四川高路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是小区开发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50元/月的停车服务费,接房以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供业主免费停放车辆,现物业企业决定自2024年1月10日起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地下室停车服务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且停车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2023年9月,四川高路物业公司与其他物业企业共同整合为四川蜀道物业企业,小区物业服务责任主体仍是高路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为不定期合同。现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绿化维护,定期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维保合同约定做好电梯维护保养。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6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1-16 20:44

还有一个问题按照物业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也才1元一平方,为什么我们这个物业收1.6元一个平方,难道一个小县城已经超过一级收费标准了?还是说我们那个小区物业值1.6元一个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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