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天府新区正兴镇秦皇寺村五组村民!我们家在2014年9月24日拆迁至今还没有拿到安置房,一直在外租房过度,在2017年7月8日孩子出生现在孩子六岁多了,请问一下领导,在拆迁未安置的过度期中新增加的新生儿有过渡费吗?毕竟家里增加一个孩子各项开资都增加了,造成压力也比较大,拆迁至今快10年了,请问一下领导像这种情况新生儿有过度费吗?如果有需要怎么办理?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正兴街道目前修建的安置小区暂未交付,待交付后街道将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第八项之规定“选房办法按宗地拆迁的先后顺序,以电脑摇号产生宗地应分房源,在宗地房源中以被拆迁户签定协议时所领取的选房序号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因您所在项目已征地完毕,新出生的孩子没有过渡费。
以上情况于2024年1月16日与您联系。